中華民國94年8月2日環署檢字第0940060138號公告 自中華民國94年11月15日起實施 NIEA W521.52A
一、方法概要
水樣經蒸餾後,調整其 pH 值至 10.0 ± 0.2 之間 ,使之和 4 - 胺基安替比碄(4 - Aminoantipyrine)作用,在鐵氰化鉀存在下,生成有顏色之安替碄(Antipyrine),經氯仿萃取後,以分光光度計在 460 nm 波長處測其吸光度定量之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方法適用於飲用水水質、飲用水水源水質、地面水體、放流水、地下水及廢(污)水中總酚之檢驗。採用 5 公分樣品槽時,方法偵測極限為 0.001 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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