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93年9月7日環署檢字第 0930064699C 號公告 自中華民國93年12月15日起實施 NIEA W306.52A
一、方法概要
水樣經消化分解後,直接吸入火焰式原子吸收光譜儀,測定其中待測元素之濃度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方法適用於飲用水水質、飲用水水源水質、地面水體、放流水、地下水、以及廢(污)水中銀、鎘、鉻、銅、鐵、錳、鎳、鉛及鋅等元素之測定,但不適合於高鹽度水樣之直接測定(參考三、(一)2.節)。本方法中各元素所使用之波長、氣體及最佳適用濃度範圍與儀器偵測極限如表一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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