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95年6月30日環署檢字第0950051861號公告 自中華民國95年10月15日起實施 NIEA W406.52C
一、方法概要
水樣調整 pH 值至 2.3 ∼ 2.8 範圍內,以硝酸汞溶液滴定,滴定過程中,氯離子與硝酸汞生成不易解離之氯化汞,當到達滴定終點時,多餘之汞離子即與指示劑二苯卡巴腙(Diphenylcarbazone)形成藍紫色複合物。 水樣中氯離子濃度可由滴加之硝酸汞標準溶液體積及濃度求得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方法適用飲用水水質、飲用水水源水質、地面水體(除海水外)、地下水、放流水及廢(污)水中氯鹽之檢驗。
BAC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