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101年1月20日環署檢字第1010007619號公告 自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生效 NIEA W341.51B
一、方法概要
含硒及硒化物之水樣,經硫酸及過硫酸鉀溶液消化後,使其中之硒先轉變成為六價硒,續以鹽酸將其還原為四價硒。經由自動化連續流動式氫化物產生裝置,使四價硒與鹽酸及硼氫化鈉試劑進行氫化反應,生成硒化氫,再經由氬氣(或氮氣)載送導入原子吸收光譜儀,於196.0 nm波長處測定其吸光度,進行定量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方法適用於飲用水水質、飲用水水源水質、地面水體、放流水、地下水及廢(污)水中硒含量的測定。本方法偵測極限值約為2 µg/L(註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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