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華民國 94 年 11 月 30 日環署檢字第 0940097080 號公告 自中華民國 95 年 2 月 15 日起實施 NIEA W330.52A
一、 方法概要
水中的汞經硝酸、硫酸及高錳酸鉀及過硫酸鉀溶液氧化成為兩價汞離子後,以還原劑氯化亞錫或硫酸亞錫或氫硼化鈉還原成汞原子,經由氣體載送至吸收管,以原子吸收光譜儀在波長 253.7 nm(或其他汞之特定波長)處之最大吸光度定量之。
二、 適用範圍
本方法適用於飲用水水質、飲用水水源水質、地面水體、海域水質、放流水、地下水及廢(污)水中汞之分析,本方法以連續式汞冷蒸氣系統之偵測極限為 0.0005 mg/L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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